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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程序  

  刘作荣    2019-11-25  

 

 

    严格依照学校既有的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,结合教师教育学院获取的违纪情况线索,坚持主客观相统一、程序公开、资源节约、效率优先,结果正,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的处理程序,维护学生的合法、正当权益

处分流程:

成立教师教育学院专项事务处理小组,确定案源正当性、合规性,不听信不讹传,甄别违纪案件的可处理性,确保违纪案件来源合法、合规。依照程序听取有关见证人的证言证词

当事学生书面陈述违纪事实,学工办、团组织成立学情了解小组进行调查,调查小组应做好调查记录,调查材料应当写明调查人员、被调查人员的姓名、年级、专业等基本情况

调查结束后交给被调查人核对,调查材料如有遗漏或错误,应当允许进行更正或补充,并由被调查人在更改处签名或盖章。调查材料经核对无误后,由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,并由学院保留原件

学校在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,提前3-5个工作日告知当事人拟处分的决定及理由、依据,并告知学生有申辩的权利,充分听取处分学生的陈述和申辩

审核,对违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的,且符合《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》处分规定,由学工办依据相关处分条例设定的处分建议,提出处理意见,报学校审批。处分建议尽量做到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充分、违纪结果与责任分担匹配。

6、学校处理结果生效后,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取合适方式告知当事学生及学生家长,同时关注被处分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到善良注意,谨防过激事件出现。

7、处理结果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装入学生档案。如学生违纪时未满18周岁,违纪处分结果系里采用封存方式,以保护学生健康成长。


潍坊学院教师教育学院

201911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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