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自签协议函授站年检工作的通知
有关高等学校:
为加强全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和管理,规范办学行为,进一步加强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状态监控,保证教育质量,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经研究,2013年高等学校驻鲁成人高等教育学校自签协议年检工作将通过“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、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”网上报送数据信息和现场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完成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年检范围
在“山东省成人高等教育、网络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平台”中已有的学校自签协议函授站和校内学生。
二、年检程序
(一)数据上报。主办高校于2013年10月30日前通过“管理服务平台”上报当前在校学生基本信息、教学信息等数据;函授站上报课程安排信息。
(二)函授站自检。函授站按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自评,并于2013年11月10前通过“管理服务平台”向主办高校提交自评报告及函授站年检表;并于期末考试前两周上报考试安排。
(三)主办高校自查。主办高校按照年检工作要求,对本校函授站进行年度检查,逐一作出等次评定,通过“管理服务平台”将年检结果于2013年11月18前提交给市教育厅。
其他要求与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等学校函授站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职字[20132]30号)相同。
山东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
2013年9月29日